什么是遠期合約?遠期合約(forward contract)是一個雙務合同,它規定了合約雙方在未來某個確定的時刻以某個確定的價格交易一定數量的某項資產。也就是說,在遠期合約簽訂之時,雙方就將未來交易的時間、資產、價格和數量都確定了下來,這種確定性使得合約雙方規避了未來資產現貨價格波動的風險。
合約中約定交易的資產稱為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遠期合約是場外交易的合約。
簡單地說,遠期合約就是一個訂貨合同。比如,你在上午10點打電話訂購一份蓋澆飯,飯店同意在12點時給你送去,收你10元,這就是一個遠期合約。
遠期合約中同意在未來購買標的資產的一方稱為多方(the long side),其持有多頭頭寸(long position);而同意在未來出售標的資產的一方稱為空方(the short side),其持有空頭頭寸(short position)。
交易遠期合約的動機主要包括對沖風險(hedge risk)和投機(speculation)兩種。
例如,小麥種植商A在3個月后會收成1萬噸小麥,由于3個月后小麥的現貨價格未知,為了對沖小麥的價格風險,A可以簽訂小麥遠期合約,擔任合約的空方,即同意在未來賣出小麥。假如約定的未來交易小麥的價格為2000元/噸,則A就鎖定了未來的收入。又比如,面包廠B在3個月后需要購買1萬噸小麥作為生產原料,由于3個月后小麥的現貨價格未知,為了對沖小麥的價格風險,B可以簽訂小麥遠期合約,擔任合約的多方,即同意在未來買入小麥。假如約定的未來交易小麥的價格為2000元/噸,則B也就鎖定了未來的成本支出。這都是對沖風險的動機。
投機動機是指投機標的資產的價格。例如,對沖基金C預期小麥價格會上漲,就簽訂小麥遠期合約,擔任合約的多方;對沖基金D預期小麥價格會下跌,就簽訂小麥遠期合約,擔任合約的空方。
遠期合約中商定的價格稱為遠期價格(forward price)。如果標的資產的價格上漲,則對多方有利。如果在到期日時,標的資產的價格大于合約約定的遠期價格,則多方收益就為正。因為多方可以以一個較低的價格(遠期價格)購買到高價格的資產。反之,如果標的資產的價格下跌,則對空方有利。如果在到期日時,標的資產的價格小于合約約定的遠期價格,則空方收益就為正。在遠期合約中,一方的盈利就是另一方的虧損,因此稱遠期合約為零和游戲。
由于遠期合約在訂立之時,雙方不支付任何現金,這就使得合約雙方都存在潛在的違約風險。也就是說,未來虧損的一方可能會不履行合約(即違約),因此賺錢的一方就會有違約風險。所以,通常只有大機構之間才能交易遠期合約,如政府、央行、投資銀行、商業銀行、大企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