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普通股?普通股代表了公司的所有者權益,是股票的主要類型。因此,投資者共同承擔公司的運營結果,通過投票權來參與公司管理并且在公司清盤時對公司的凈資產有要求權。公司可以向普通股股東以現金股利的形式支付部分或全部凈利潤,但它們沒有這樣做的義務。
投票權為投資者提供了參與公司重要運營決策的機會,包括公司董事會的選舉,與其他公司的合并或收購以及外部審計員的選擇。股東投票一般在公司年度會議時進行。由于地域的限制以及股東數量的巨大,股東親自參加年會通常是不可行的。出于這個原因,股東會選擇代理投票,會允許一個指派的團體(比如另一個股東、股東代表或者管理者)來代表股東投票。
正常的股東投票中每一股代表一票,稱為法定投票。雖然這是一種投票的普遍方式,但它并不總是選出董事會最合適的方式。為了更好照顧到持有較小數額股份的股東,累計投票經常被使用。累計投票允許股東把他們所有的投票權用于一個候選人,而不是必須把他們的投票權均勻地分配到所有候選人上。總的投票權根據被持有的股份數量乘以被選舉的董事會成員數量決定。例如,在累計投票的情況下,如果有4個候選人競選一個擁有100股的股東擁有400票的權利,他可以將這400票都投給一個候選人,也可以按任何比例把它們分別投給這些候選人。相比之下,在法定投票中,這個股東只能最多投100票給每一個候選人。
累計投票的關鍵性優勢就是它允許持有少量股份的股東將所有票全投給一個候選人,相對于法定投票下的董事會,累計投票的結果可能更加具有代表性。
普通股可以是可贖回或可回售的。可贖回普通股給予了發行公司從投資者那里以一個初始發行時確定的贖回價格買回股份的選擇權(權利),這并不是義務。對公司來說通常是在股票市場價格高于事先確定的贖回價時贖回其普通股。這對公司有利,因為公司可以以一個低于當前市場的價格買入股票然后再以一個更高的市場價格賣出,另外,如果有需求的話,這也可以減少股利支付來保存資本。投資者受益是因為他們的股票被贖回時能夠獲得一個有保障的收益。
可回售普通股給予投資者以一個在股票初始發行時確定的價格將他們股票賣回給發行公司的選項或者權利。投資者一般會在股票市場價格低于事先確定回售價格時將他們的股票賣回給發行公司,因此這種回售特征限制了投資者潛在的損失。從發行公司的角度來說,由于這種股票對投資者更有吸引力,這種回售權有利于資本的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