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經驗需要涉及到:
a.評估或應用金融財務,經濟,或統計數據為投資運作提供決策;涉及證券或類似的投資工作(例如公開上市和私募股票、債券、抵押貸款及其衍生品;基于有價商品的衍生品和共同基金;商品和其他投資資產,如房地產和大宗商品,多元化的投資組合,有價證券的投資組合等);
b.從事或參與到投資產品設計,為其提供專業的有價值的信息,直接參與投資決策過程或者為投資決策過程提供支持等相關工作;
c.監督、管理或指導;亦或直接或間接執行操作投資活動;
d.從事投資活動的咨詢、教學指導工作。職位本身的名稱不能直接決定是否被CFA協會認可,主要是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職務內容必須50%以上和投資決策相關的才是被認可。
如果工作中涉及的職務內容和投資決策相關,亦可提供詳細的工作經驗給CFA協會,也是被認可的。
2、如何描述工作經驗:
a.提交協會認可的工作崗位名稱;
b.除工作職位外,還需要提交所負責的具體工作細節;
c.在提交的每個協會認可的工作職位需要寫明申請人的職責范圍;
d.申請者需要保留申請材料的備份,以便在申請材料提交至協會前可及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