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之所以錯失了這些“獨角獸”(Unicorn,它指的是那些估值超過十億美元的創業公司,比如已經上市的BATJ),主要原因在于規則變化落后于市場變化,目前阻礙這些公司A股上市的原因主要有三點:
一是中國公司上市要求“連續3年凈利潤超過3000萬”的門檻,這對于這些新經濟公司來說難以達到,很多新經濟公司在前期需要研發和市場投入,初期盈利能力較差。
二是A股對外資持股比例有限制,而海外基金的投資是新經濟公司的重要募資來源,例如騰訊和阿里未上市前的大股東都是外資。
另外很多“獨角獸”公司為了赴美上市都采取了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架構,VIE即是境內運營實體擁有實際的經濟利益,而運營實體的實際控制人在境外注冊并成立上市主體,然后通過股權質押協議、業務經營協議、利潤轉移協議等一系列合同來控制運營實體,實現收入和利潤從境內到境外的轉移以及會計報表的合并。若想在國內上市,則必須拆除VIE架構,以此滿足A股上市條件,股權糾紛的隱患,避免國內上市的政策風險。
三是不認可公司“同股不同權”的設定,由于監管機構需要考慮保護中小投資利益,所以對于是否放開這一點一直存在爭論。由于新經濟公司處于快速發展和變動的科技行業,大量公司采取同股不同權的股權結構。不過近港交所正做出改革,當年阿里就是因為港交所對同股不同權制度的不放開,而終選擇在美國紐交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