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交割,是指到期末平倉期貨合約進行交割時,用結算價格來計算未平倉合約的盈虧,以現金支付的方式最終了結期貨合約的交割方式。
這種交割方式主要用于金融期貨等期貨標的物無法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等。
近年,國外一些交易所也探索將現金交割的方式用于商品期貨。
我國商品期貨市場不允許進行現金交割。
這種交割方式主要用于金融期貨等期貨標的物無法進行實物交割的期貨合約,如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等。
近年,國外一些交易所也探索將現金交割的方式用于商品期貨。
我國商品期貨市場不允許進行現金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