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即擔保的擔保,它是指第三人為借款人向銀行提供擔保時,借款人應第三人的要求為第三人所提供的擔保。如銀行對借款人發放保證貸款時,保證人因要承擔風險,故要求借款人為自己再提供擔保,借款人為保證人所提供的擔保即屬反擔保。擔保旨在保障債權的實現,是對銀行利益的保護,而反擔保則是對擔保人利益的保護,旨在保護擔保人不受損失。
借款人為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形式,既可以是保證,也可以是抵押、質押。因此,借款人為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內容和程序均適用我國《擔保法》關于擔保的規定。
擔保實踐證明,反擔保的做法能夠促使第三人放心大膽地擔任借款人的保證人,或者拿出自己的財產為銀行設定抵押權和質權。這不僅有利于保障第三人的利益,也有利于擔保銀行利益的實現。
借款人為第三人提供的擔保形式,既可以是保證,也可以是抵押、質押。因此,借款人為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內容和程序均適用我國《擔保法》關于擔保的規定。
擔保實踐證明,反擔保的做法能夠促使第三人放心大膽地擔任借款人的保證人,或者拿出自己的財產為銀行設定抵押權和質權。這不僅有利于保障第三人的利益,也有利于擔保銀行利益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