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業國際化的背景下,各國的銀行監管當局都要負責對本國銀行的境外分支機構和境內外資銀行實施監管,即在某些情況下擔當母國監管者的角色,在另外情況下擔當東道國監管者的角色。而且,任何一個跨國銀行的分支機構都要同時接受母國和東道國監管當局的監管。實施跨境監管的目的是要確保所有的跨境銀行業務都能得到母國和東道國的有效監管。
為此,母國監管當局應當實施全球并表監管,對銀行在世界各地的業務,特別是其外國分行、附屬機構的各項業務,進行充分有效的監管;同時,東道國監管當局也應對境內的外國銀行機構實施有效監管。母國與東道國監管當局應當建立監管合作機制,及時通報和交流有關信息。
為此,母國監管當局應當實施全球并表監管,對銀行在世界各地的業務,特別是其外國分行、附屬機構的各項業務,進行充分有效的監管;同時,東道國監管當局也應對境內的外國銀行機構實施有效監管。母國與東道國監管當局應當建立監管合作機制,及時通報和交流有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