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的期末計量是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1、存貨期末計量原則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可變現凈值,是指在日?;顒又?,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存貨成本,是指期末存貨的實際成本。如企業在存貨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計劃成本法、售價金額核算法等簡化核算方法,則成本應為經調整后的實際成本。
企業應以確鑿證據為基礎計算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鑿證據,是指對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有直接影響的客觀證明,如產成品或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與產成品或商品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銷貨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和生產成本資料等。
2、存貨期末計量方法
(1)存貨減值跡象的判斷
存貨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表明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
1、該存貨的市場價格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
2、企業使用該項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大于產品的銷售價格;
3、企業因產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原材料已不適應新產品的需要,而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
4、因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逐漸下跌;
5、其他足以證明該項存貨實質上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存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為零:
1、已霉爛變質的存貨;
2、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
3、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4、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2)可變現凈值的確定
1、企業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應當以取得的確鑿證據為基礎,并且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影響等因素。
2、產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貨,其可變現凈值為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該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3、需要經過加工的材料存貨,用其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高于成本的,該材料仍然應當按照成本計量;材料價格的下降表明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該材料應當按照可變現凈值計量。其可變現凈值為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該材料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4、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其可變現凈值應當以合同價格為基礎計算。
企業持有的同一項存貨的數量多于銷售合同或勞務合同訂購數量的,應分別確定其可變現凈值,并與其相對應的成本進行比較,分別確定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或轉回金額。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應當以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3)存貨跌價準備的核算
1、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的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企業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存貨跌價準備通常應當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但是,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2、存貨跌價準備的確認和回轉
企業應在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比較存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算出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再與已提數進行比較,若應提數大于已提數,應予補提。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應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3、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
企業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貨已經銷售,則企業在結轉銷售成本時,應同時結轉對其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對于因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轉出的存貨,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但不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按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按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也應按比例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
1、存貨期末計量原則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可變現凈值,是指在日?;顒又?,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后的金額;存貨成本,是指期末存貨的實際成本。如企業在存貨成本的日常核算中采用計劃成本法、售價金額核算法等簡化核算方法,則成本應為經調整后的實際成本。
企業應以確鑿證據為基礎計算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鑿證據,是指對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有直接影響的客觀證明,如產成品或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與產成品或商品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銷貨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和生產成本資料等。
2、存貨期末計量方法
(1)存貨減值跡象的判斷
存貨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表明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
1、該存貨的市場價格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
2、企業使用該項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大于產品的銷售價格;
3、企業因產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原材料已不適應新產品的需要,而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
4、因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逐漸下跌;
5、其他足以證明該項存貨實質上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存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為零:
1、已霉爛變質的存貨;
2、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
3、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4、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2)可變現凈值的確定
1、企業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應當以取得的確鑿證據為基礎,并且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影響等因素。
2、產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貨,其可變現凈值為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該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3、需要經過加工的材料存貨,用其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高于成本的,該材料仍然應當按照成本計量;材料價格的下降表明產成品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該材料應當按照可變現凈值計量。其可變現凈值為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該材料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4、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其可變現凈值應當以合同價格為基礎計算。
企業持有的同一項存貨的數量多于銷售合同或勞務合同訂購數量的,應分別確定其可變現凈值,并與其相對應的成本進行比較,分別確定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或轉回金額。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應當以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3)存貨跌價準備的核算
1、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的成本高于可變現凈值,企業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存貨跌價準備通常應當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但是,對于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可以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2、存貨跌價準備的確認和回轉
企業應在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比較存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計算出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再與已提數進行比較,若應提數大于已提數,應予補提。企業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應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3、存貨跌價準備的結轉
企業計提了存貨跌價準備,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貨已經銷售,則企業在結轉銷售成本時,應同時結轉對其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對于因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轉出的存貨,應同時結轉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但不沖減當期的管理費用,按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的原則進行會計處理。
按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也應按比例結轉相應的存貨跌價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