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債券(Government Bond)的發行主體是政府。它是指政府財政部門或其他代理機構為籌集資金,以政府名義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庫券和公債兩大類。一般國庫券是由財政部發行,用以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公債是指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券。有時也將兩者統稱為公債。中央政府發行的稱中央政府債券(國家公債),地方政府發行的稱地方政府債券(地方公債)。
政府債券的分類
和其他債券一樣,國家債券可按期限、用途、是否流通交易等標準來劃分種類。其中比較特殊的是國家債券可根據用途的不同劃分為戰爭公債、赤字公債、建設公債和特種公債。其中戰爭公債主要是政府通過發行債券來籌集軍需及軍餉,赤字公債是當政府財政收支不平衡時通過發行債券以籌集資金來解決赤字,建設公債是政府為建設鐵路、公路、橋梁等國民經濟急需的基礎設施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專項公債,特種公債是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而發行的公債。如臺灣為實現“耕者有其田”曾發行了稻谷債券、甘薯債券,為實現“都市平均地權”而發行了土地債券。
按發行主體劃分,政府債券可分為中央政府債券、中央政府機構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政府債券有兩大類,其一是由中央政府發行的而稱之為國家債券,它占政府債券中的絕大部分,另一類就是由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發行的債券,稱為地方債券。
按發行地域劃分,政府債券可分為國內公債券和國外公債券;
按舉債方法不同,政府債券可分為強制公債券和任意公債券;
按利率變動劃分,政府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公債券、市場利率公債券和保值公債券。
按主體標準,在我國政府債券主要指中央政府債券,又稱國債券,通常是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
政府債券的分類
和其他債券一樣,國家債券可按期限、用途、是否流通交易等標準來劃分種類。其中比較特殊的是國家債券可根據用途的不同劃分為戰爭公債、赤字公債、建設公債和特種公債。其中戰爭公債主要是政府通過發行債券來籌集軍需及軍餉,赤字公債是當政府財政收支不平衡時通過發行債券以籌集資金來解決赤字,建設公債是政府為建設鐵路、公路、橋梁等國民經濟急需的基礎設施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專項公債,特種公債是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而發行的公債。如臺灣為實現“耕者有其田”曾發行了稻谷債券、甘薯債券,為實現“都市平均地權”而發行了土地債券。
按發行主體劃分,政府債券可分為中央政府債券、中央政府機構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政府債券有兩大類,其一是由中央政府發行的而稱之為國家債券,它占政府債券中的絕大部分,另一類就是由地方政府各職能部門發行的債券,稱為地方債券。
按發行地域劃分,政府債券可分為國內公債券和國外公債券;
按舉債方法不同,政府債券可分為強制公債券和任意公債券;
按利率變動劃分,政府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公債券、市場利率公債券和保值公債券。
按主體標準,在我國政府債券主要指中央政府債券,又稱國債券,通常是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