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是民法中債務概念與公司的簡單組合,包括貸款、應付賬款、未付款的采購件等等。公司債務包括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其轉讓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償還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樣性的。
公司債務的來源
1、戰略性發展需要而籌措的長期債務
2、短期資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
3、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應付項目。
其中,企業戰略發展需要而對外籌措的長期借款為企業主動承擔的債務,是有計劃有安排進行籌措并能夠利用戰略發展后獲得的收益進行償還的部分。這部分債務主要對應企業購置設備、引進技術、開發新產品、對外投資、調整資本結構等而籌措的資金。短期借款則是企業為了應對短期資金不足而向企業外部籌措的資金,如企業為現金周轉或償還債務等而籌措的資金。應付部分則一定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相關。
公司債務的來源
1、戰略性發展需要而籌措的長期債務
2、短期資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
3、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應付項目。
其中,企業戰略發展需要而對外籌措的長期借款為企業主動承擔的債務,是有計劃有安排進行籌措并能夠利用戰略發展后獲得的收益進行償還的部分。這部分債務主要對應企業購置設備、引進技術、開發新產品、對外投資、調整資本結構等而籌措的資金。短期借款則是企業為了應對短期資金不足而向企業外部籌措的資金,如企業為現金周轉或償還債務等而籌措的資金。應付部分則一定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相關。